
威海市财政局关于收取供水增压设施费有关问题的通知
责任编辑: 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12-24 13:33:46
市直各有关部门、单位,环翠区、国家级开发区财政局:
为了规范我市城市二次供水加压的收费行为,确保二次供水终端用户的正常用水,根据国家关于政府性基金管理的要求,现将城市供水增压设施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及对象:征收范围是指威海市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地方,征收对象是指需要委托水务集团统一进行二次加压的开发建设单位。
二、征收标准:按建设项目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6元收取。
三、供水增压设施费由PP电子财神黄金收取并专款专用,主要用于加压泵站及高位水池的建设、运行、维护等。
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。
威海市财政局
2020年12月23日